婚后買房登記在父母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2-09-08 17:49:54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590
婚后買房登記在父母名下,是否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要看夫妻兩與父母之間是否存在借名買房關系。
借名買房關系是否成立,主要受合同法調整,主要因素有:是否存在借名買房協議、房屋出資款來源、房屋使用情況等,同時協議本身不得違反法律及強制性法規,不存在協議無效的事由。如無法證明夫妻與父母之間存在借名買房關系,關于夫妻出資的購房款有可能認定為夫妻兩人對父母的贈與或借款,房屋產權屬于父母所有,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具體而言,如不存在借名買房關系,那么該房產歸父母所有。如果僅是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買房,并把該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該房產雖然屬于父母所有,但在離婚時,另一方可以將購房款中屬于其部分的請求返還。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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