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子女安排可以變更嗎?
2022-05-17 17:03:05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253
一個家庭的解散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會造成很大影響,無論跟隨哪一方,要重新建立感情對孩子來說還是較為困難的。那么,離婚協議子女安排可以變更嗎?
離婚協議子女安排是可以變更的。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是雙方作為孩子撫養人的法定權利。一般說來,雙方是可以協商簽訂協議書,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是否變更具體來說,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情形有:①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②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方,但子女實際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④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⑤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對于任何一方的傷害都是巨大的,離婚絕不是兒戲,愿大家珍惜自己的婚姻,珍惜對的人,關于離婚協議子女安排的變更,如果您需要離婚律師的幫助,請及時反饋,給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