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爭奪離婚子女撫養權?離婚律師希望您這邊做
作為一名離婚律師,處理過1000多樁離婚案,說實話,很多時候我們遇到的當事人,為了孩子的爭奪權,使出渾身解數,這幾乎是每一個即將破碎的婚姻關系中必然提及的重要問題。
我曾接受《透明人》采訪時聊過孩子在離婚訴訟中扮演的角色,還是那句話“孩子除了被爭奪,還是被爭奪。”聽起來讓人灰心,這也是讓我感到悲傷的地方。
可是每每涉及子女撫養權爭奪的離婚案件,就是一部真實的大片,里面會上演各種戲碼,其中搶奪、雪藏、阻隔等橋段不斷上演。
今天的文章不是一份法律指南,只是通過一位離婚律師親歷的兩個真實故事,來闡述下如何爭取爭奪子女撫養權問題。
01
我接待的一個案例中,當時兩人離婚時孩子9歲。在起訴離婚時,孩子給爸爸寫了一封信。信中說到,他“今后愿意跟母親,媽媽一起生活”,而且最下方寫著自己的名字,摁了手印。
沒錯,這封簡潔明了的“信”就隨著他媽媽要求變更撫養權的起訴狀,一起到達了法院。庭審中,他的爸爸看到這封信說,“這不可能,我對孩子一直挺好的”,表示這并非孩子的真實心聲。
于是,我和法官決定自己與孩子談談。在談的過程中孩子對自己在什么時間段由誰照顧、撫養,對答如流。這個9歲的孩子甚至表達對母親照顧自己的不易和對父親的詆毀都是漫不經心。面對這樣一個“圓滑”的孩子,一種酸脹感、一種無力感油然而生。
最終我們發現原來是狠心的媽***著孩子寫爸爸的壞話,說法院會判決更多的財產給媽媽,甚至她還忽悠孩子說:到時候媽媽把這些財產給你。
很多的案件中,父母為了爭奪子女,都紛紛向法官展現“孩子的意見”:要求孩子寫明心聲、要求孩子向法官宣讀意愿、要求孩子與法官談話。
可是,作為家長知道嗎?每一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無論年齡都有著自己的思想,別妄圖去把持,離婚是你們夫妻關系的解體,并不代表親子關系的解體,更不要強迫孩子站隊,讓孩子知道,即使父母離婚了,但爸爸媽媽還是愛他的,未來會共同撫養他、愛他、保護他。
02
我遇到的另外一起離婚案件,一審判決龍鳳胎的男孩跟父親,女孩跟女方,男方不服上訴要求兩個孩子都跟他。
先問雙方能不能和好,都說不能。然后調解女孩的撫養權問題。單獨聽聽女方意見,她說著說著哭了,意思兩個孩子都是她帶大的,她自己上班也有能力撫養,是男方出軌導致婚姻破裂,男方家重男輕女對女兒不好,女兒不愿意跟爸爸。
然后又單獨聽男方意見,男方又說女方居無定所,深夜出去喝酒不管女兒,女兒偷偷打電話說想爸爸想和弟弟在一起。說著說著,男方竟然也哭起來了,哭得時間比女方還長……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天使。兩個天使,父母各陪伴一個,似乎是一個公平、圓滿的結果。然而,這是公了誰的平、圓了誰的滿呢?
男方認為女方不適宜撫養女兒的材料里,寫小女孩被她母親帶去看心理醫生、吃藥、整天不說話……
面對父母的離婚,孩子都會有自己的情緒。有的孩子會很傷心難過,有的孩子會很害怕被父母拋棄,還有的孩子會希望父母復合。很多時候摧毀孩子的原罪不是離婚、不是責罵,而是漠視孩子愛的需求。
作為律師,一路走來,我見過了太多了的社會陰暗面,比如在婚姻的決裂過程中,孩子的撫養權是很重要的一環。
離個婚讓孩子做選擇或者被選擇,作為律師我天天看的就是人性,人性真的很自私。
《婚姻心理學》一書里寫道:在一個不和諧的家庭里,父母之間的矛盾,對孩子顯然是有害的,而平靜地離婚、體面的告別,比維持一段戰火連綿的婚姻要好得多。
既然注定離婚,孩子的意見是不被重視的,但是TA往往又是受影響最大的人。在家理律所2019年出版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務行業白皮書》中統計顯示:
1、70.52%的離婚訴涉及子女撫養問題;當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時,母親有更大可能獲得子女撫養權。
2、六成離婚案件子女在2-10歲之間;按照婚姻法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撫養,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意見,而兩周歲至十周歲的孩子,則需要法官綜合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以及目前孩子隨哪方生活等因素,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3、65.72%的獨生子女離婚后隨母親生活。女性在照顧子女方面會比男性更有優勢。
作為婚姻家事律師,如果婚姻不幸,及時止損才是婚姻之道。如果雙方有子女的話,我希望介入涉及子女撫養案件的各方參與人,不以情緒干涉孩子的選擇權,能夠以孩子健康成長為首要考慮因素,妥善協助對方做好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安排,這樣才能為雙方及孩子創造一個相對穩定和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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